钟院字〔2006〕33号
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
为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,完备各教学环节管理,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统一规范要求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总 则
第一条 实验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,实验室是学生在学习和科学研究中培养智力和创造精神的重要基地。学生在实验中必须尊重科学、讲究精神文明,遵守纪律,注意安全。
第二条 本规定除适用于实验室外,亦适用于多媒体教室及学生机房上机练习、考试。
二、学生上机、实验
第三条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、步骤。
第四条 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。
第五条 进入有空气净化要求的实验室,必须穿清洁鞋套方能进入,违者请出机房或实验室。
第六条 进入机房或实验室须按指定位置就座,不得随意调换。如确需调换座位,须得到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。就座后应检查机器或设备状况,如发现故障须立即报告并登记。
第七条 实验室需保持安静,不得嬉闹或大声喧哗;任何人不得在机房或实验室吸烟和进食。
第八条 学生须按课表安排上机,不得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事情,更不得用计算机执行或拷贝游戏,违者将被没收盘片;严禁利用计算机观看或复制含色情内容的软件、图片,违者依据《钟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处分规定》处理。
第九条 学生必须爱护设备,凡违背操作规程,造成设备损坏的,须照价赔偿。严禁擅自移动、拆卸计算机设备(如鼠标、机箱等),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,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造成计算机损坏的,视情节轻重处以原价2—5倍赔偿,并报至相关部门处理。
第十条 上机、实验经依据课表安排,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机房或实验室的,视情况按迟到、旷课、早退记入学生平时成绩考勤册。
第十一条 单独开课的实验或上机课程,学生无故缺课达总课时1/3,取消考试资格;非单独开课的实验或上机课程,学生无故缺课三次及以上者,上机或实验部分成绩以零分记。
第十二条 上机或实验结束时,须按操作规程要求,安全关闭计算机或设备,清理场地,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。
三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
第十三条 实验室基本任务
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,承担实验实践教学任务,必须完善实验教材、实验指导书、实验卡片等教学资料,准备好实验仪器、材料或教师上机所需软件,合理安排人员,努力完成实验实践教学任务。
第十四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及职责
1.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: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、实验室技术人员、实验室管理人员、工人。
2.分管实验实践的教学副主任要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或计划,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。
3.实验室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职责:
(1)刻苦钻研业务,努力完成本职工作。
(2)积极配合教师作好实验准备工作或机房整理工作。保证开课前实验设备处于完好和清洁状态。
(3)熟悉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,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、维修、改进工作。
(4)做好实验教学的记录工作。
(5)做好实验室的管理、卫生、安全工作。所有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必须上墙挂出。
第十五条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
4.实验室的建立、调整与撤消,必须经学院正式批准。
5.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,全面安排,有步骤、有措施、有重点的进行。
6.凡利用实验室对外有偿服务的,费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
一、本规定解释权在资产设备管理处;
二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二○○六年三月三十日